倒正应了吴珍娘那句“丈夫不喜欢,只你一个日子也难过”。
一到晚上就漆黑一片的东厢房终于燃起油灯,张文明捧着一本游记坐在灯下看书。
赵氏和丈夫谈起暂住在西边耳房的连嬅。
“那个小姑娘是白圭带回来的,说是先前一位同窗的妹妹,家里搬去顺天府了,却把她一个扔在荆州。奴家看这孩子可怜,就说让她在家里先住着。”
张文明稳坐桌前,头也没抬,不置可否:“家里的事,你做主就好。”
赵氏沉默,把他带的行李拆出来,要洗的放在一起,干净的叠好放回衣柜里。忙得差不多了,她重新开口:“连嬅是个乖巧懂事的好孩子,这几天住在家里还帮着前后忙活,奴家都看在眼里。白圭说她家里人暂时联系不上,咱们家又一直没个女儿,奴家想着要么认她当个义女?”
张文明终于舍得放下书。他沉吟片刻,说:“这样也好。白圭大了,认个妹妹也算避嫌。”
虽然连嬅还只是个虚岁十二的小女孩,但在这个十四岁就到黄金结婚年龄的万恶的旧社会,她已经半只脚迈进了适婚人群的门槛。
赵氏倒没考虑什么避不避嫌的,得了丈夫的首肯,她高兴地说:“奴家明天就去问问她愿不愿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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