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anda:“Harry也不见了,怎么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随身带了两瓶迷你伏特加出来,和人说话时顺手放在桌子上,”Sirius狠狠磨牙道,“一个不注意被那小子拿走了,还是问了家养小精灵才知道,他把我的伏特加全部倒了,灌了别的酒进去——他居然这样浪费我的酒,我看他又欠揍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………”Wanda,“他灌了什么酒?”

        她有种令人不太高兴的预感……不仅如此,这预感还令人有点手痒。

        想了想,她换了个问题:“这里提供解酒的特效药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…………

        总有人把跳舞视作人生里最快乐的事情,Harry曾意思意思地分析过这是为什么,并认为这就和画画,听歌,上网打游戏是一个道理——喜欢做这些事情的人觉得,做这件事很有意思。

        Harry一向把那些自己很少做的事当做新鲜事,因此试着做起来时也感觉不坏,比如说,他就拉过大提琴,听说这比较讨大学喜欢;又好比说,他也试着去踢球,可惜没哪个队要他,因为他长得像个菜鸟;他也试过画画,画的还不错,他很能掌握技巧,不过很快这个兴趣过后,他又沉迷书籍无法自拔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原来我之前不太享受那些事。Harry骑在扫帚上打魁地奇时就这么推翻过自己的认真。新鲜感和享受感完全是两回事,他最终不得不承认他爱飞行,他爱魁地奇,假如不是比赛太刺激他愿意天天玩魁地奇,这就是做自己热爱的事情所有的感觉。

        而现在,这个晚上,在他和Draco披着月色,踏着音乐起舞时,一种绝妙的感觉告诉他————和这个牵着他,搂着他的腰的人来一支舞,完全会令跳舞本身这件事成为另一种和爱好完全不一样的感受,他甚至被这种感受所带来的感觉冲击得无法思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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