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蓁蓁在阴凉的大树下坐着歇息,低头看了眼腰间圆润的肥肉,又摸了摸腿,自己调侃着自己,原主虽说是个一百八十斤的大胖子,但肉长得都挺匀称的,没有某个地方过分突出。

        眼下拦住了跟顾家退婚的事,顾寒生乐不乐意娶自己,她还得好好想想办法。

        就在孟蓁蓁不断擦着头上的热汗时,一个熟悉的身影却朝着她这边走了过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原身的记忆唤醒,不远处的消瘦妇女也让孟蓁蓁一眼就认出来,是她的养母,秦玉芳!

        能把原主养的那么胖的,得益于秦玉芳,这年代,在农村,好多家的粮食够吃都难,能天天胡吃海塞的还真没有多少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孟蓁蓁才会在淮水镇那么出名,若不是以胡搅蛮缠出名,之前她还有个人送外号,胖美人。

        甚至不少家还觉得,女孩长得胖那是福气的象征,嫁到谁家里,都是赚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惜原主愣是把自己的名声搞得臭臭的,据说之前还对一个下乡的知青死缠烂打,两人的传闻还传到了村里。

        那知青见到她就是冷言相对,恶语相向,不少人都心疼知青,站在知青那边。

        可只有原主知道,她的追求是尽可能的把自己最好的东西都给他,知青宿舍条件差,原主二话不说,找人缝了被子送过去,结果就在上面靠了一下,就被知青嫌弃脏臭,让她滚下来。

        知青一顿饭吃不饱,原主从家里偷窝窝头,偷腌白菜送过去,知青嘴里还有两句好话。

        可孟蓁蓁并非原主,现代人的思想面对知青的做法,无疑就是吸血的寄生虫,只想卖惨利用,真让他负责,他就瞧不上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孟蓁蓁呸了一声,下次再见到知青,她一定远远的啐口唾沫。

        秦玉芳此刻看着坐在树荫下乘凉的孟蓁蓁,顿时眼眶湿润,加快了步伐朝着孟蓁蓁的方向跑过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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