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关于公使钱,其实以前是出过大事的。
在距今十二年前的庆历四年,爆发了一桩著名的大案,即“公使钱案”。
当时是范仲淹举荐的泾原路都部署兼渭州知州张亢、环庆路都部署兼庆州知州滕宗谅在负责西北前线泾原、环庆两路的军政,他们在任上大量使用本来只应该用来招待过往官员、举子的公使钱,用作宴请豪侠、资助商贾、蓄养间谍、犒劳军士之用。
新任陕西四路都总管兼经略安抚招讨使郑戬,嗯,就是大小宋的铁哥们,“天圣四友”之一的那位,把这件事情给查了出来。
结果不查不要紧,越查事越大,除了正常的账目,还有多达十几万缗公使钱去向不明,除了张亢、滕宗谅之外,狄青、种世衡等军中名将也都牵涉了进来。
闹到仁宗那里,仁宗只能派人去查账,然而查账的人还没到西北四路,滕宗谅就把账目给一把火烧了。
是的,烧了。
这事猫腻太多,闹得太大,所以除了张亢被降职,滕宗谅被贬谪到岳州外,他们的荐主范仲淹也因此罢相。
而之后的故事,就是滕宗谅到了岳州后,重修岳阳楼,请范仲淹写下了千古名篇《岳阳楼记》了。
不过相比于“庆历四年春,滕子京谪守巴陵郡”的广为人知,前面这桩真正改变了范仲淹等人命运的大案,反倒鲜有人知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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