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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除此之外,还有些其他杂税,里面有合理的,也有不合理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比如“支移税”就相对合理,缴税人在秋税时需将粮食运至官府指定地点缴税,若不愿自己运,可以额外缴纳这笔税,作为让官府派来运粮食的人的脚力钱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身丁税”则是二十到六十岁男丁需每年缴纳的人头税,四川是五百文一丁。

        但除了这些相对合理的税,也有很多不合理的,比如农器税、牛革税等,每种虽然收的都不多,但架不住名目太过繁多,这种杂税对地主可能还好,但对普通百姓就是很大负担。

        随后,陆北顾又问了其他六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六人家中田产数量不等,最少的只有十几亩地,最多的则有二百多亩地。

        之所以没有几亩地的,是因为在大宋科举是需要成本的几亩地的家庭糊口都费劲,几乎不可能支撑一个孩子念私塾以后读县学,继而考进州学坐在这里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二百多亩地的大地主就是程建用家,程建用之父程仁霸曾为眉山推官,叔父程濬任大理寺丞,所以才能攒下这么大的家业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抑兼并是国策,而且也没有大乱导致的土地荒芜,朝廷不掌握大量土地,所以北魏至隋唐所实施的均田制是没有推行基础的,朝廷更拿不出钱来通过购买的方式回收土地,强行推行必然天下皆反,对不对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对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苏辙点了点头,说道:“朝廷之所以养百万禁军,便是为了吸纳流民,定不可能倒行逆施去实施均田制的,完全不现实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按照历史上的经验,现在看起来似乎就只有一个选择了,那就是通过税制来均衡人地矛盾所造成的影响.具体实施方法有两种,第一种是清丈田亩,平衡田赋负担,杜绝‘隐田’现象,你们觉得能接受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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