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嚯,方头枷、五斤镣,这是犯什么天条了?”
听了这话,陆北顾也扭过头去。
犯人是个老实巴交的中年汉子,个高体壮,面皮焦黄,耷拉着脑袋。
他戴着锁住颈手的方头枷,枷是泡桐木做的,边缘裹着破棉布防止把皮肉磨坏了,看着起码有二十来斤......这还不算完,脚上戴的脚镣,锁链上面还有个约莫五斤重的球,稍微挪动,里面的铜铃就响。
说实话,《水浒传》里武松都没这待遇。
两方都是差人,自然也搭得上话,对面醉醺醺的都头只道:“把放苗钱的阖府都宰了。”
这是顶格大罪了,按照《宋刑统》里的名例律,该归入“十恶不赦”那一档,即便遇到大赦也不会被赦免,结果大概率是重杖处死,小概率是凌迟......后者概率倒是非常小,这些年也就天圣年间出现过一次。
总之,在两边差人眼里,这人跟死人没什么区别了。
“是缘何故?”陆北顾开口问了一句。
防送公人只囫囵道:“大约是还不起罢。”
而那黄脸汉子闷声吃着专门给他现场手揉的饭团,连眼睛都不抬,陆北顾也不好再问,只好埋头吃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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