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见过叶念念。
和报社里觉得学生会断稿的想法不同,她反倒是认为学生比起那些社会人士更纯粹,报社合作的一些老油子作家那才叫麻烦呢,平常交稿倒是正常,忽然遇到什么事情——列如被其他报社高价约稿,或者干脆没灵感,那可都是直接消失不见的。
她对叶念念的印象很好,也详细问过叶念念每天的写作时间,很确定叶念念可以按时供稿。
不过为了以防万一,她还是多收了五万字稿,并以此为借口让主编同意连载《寻仙路》。主编把《寻仙路》看了几遍,倒也没挑刺,说这篇不够格,而是反复问了会不会耽误作者学业。龚子宁拍着胸脯保证之后,唐主编这才松口。
当然,这都是报社内的讨论,叶念念本人并不知情。
她现在还在为自己的上报纸而感到高兴。
她以前写入V赚钱就是主要目标,能登上报纸,助力她在港城买房,她就觉得很好。
编辑要求每周星期天至少交稿三万字,在她眼中完全不是问题,毕竟她全文已经写完。
下午小知把今天的夜星晚报送来,叶念念就翻着印有自己的那一页翻来覆去的看。
这个词是不是用得不好?
会不会有读者不喜欢这个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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