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1章失措的喷饭大夫(为三千院才人酱盟主加更)
曹泳自认的罪状有二:
一,御下不严,玩忽职守。致使部下参与了走私。
二,挪用公款,擅作他用。
这第一条,分明就是在为他开脱罪责了。
他受秦桧指使,为金人贩私大开绿灯的罪责,推脱到了下属身上,而他则成了不知情的上官、为部下所蒙蔽的上官。
虽也有罪,罪责就没那么大了。
这第二条,就是他为了第一条能被皇帝认可,而献的投名状了。
他曹泳老兄,要力争成为“污点证人”。
大宋还真有“污点证人”这种政策。
比如贩私人员,如果主动告发,不仅可以免罪,还会从因为他的告发而起获的赃物中,按照价值比例奖励这位告发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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