姓名:刘熠
性别:男
年龄:40岁
公民等阶:空白民
职业:九区某化工厂保安(已开除辞退)
犯罪记录:
一、案件概述
日期:新纪元历年233年1月29日
地点:下城九区某街道
犯罪行为:故意伤害、拒捕
案件经过:刘熠在行走途中与一群混混发生口角争执,随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。在冲突中,刘熠使用暴力将一名混混打致重伤,导致其下肢瘫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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