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3章当狗有什么不好?
父母给我起名叫向二狗,我不喜欢这个名字。
因为我听老大跟我说,狗行千里吃屎,狼行千里吃肉。
所以我把名字改成了狼。
老大夸我有志气,问我愿不愿意去替公司收账,我答应了下来。
一个月,我仅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,就为公司收回来了17笔欠账,其中有三笔都是别人收不回来的坏账。
自那以后,没人再叫我的名字,大家都尊称我为“狼哥”。
我从那间死了爹的破烂屋子里搬走,住进了大房子里。
房子是欠债的人给公司抵账的,是我收回来的,一同收回来的还有一具男人的尸体,以及一个奄奄一息的女人。
收债,砌墙,是我替老大做的最多的活,我也分到了很多钱,搞到了很多快活。
那段时间,是我活得最快活的时间,我觉得我找到了生命的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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