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鼓励者主观上具有杀人故意,客观上实施了诱导、怂恿、教唆、帮助等足以影响、操纵自杀者意志,足以预见被害人自杀,则可被评价为利用被害人的行为杀害被害人的间接正犯,则鼓励者成立故意杀人罪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这位律师没有指名道姓,但任谁都看得出来,他这条微博就是针对最近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之后网上有越来越多的受害者或家属站出来发声了!

        很多人都明白了,那个泡学网完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些在泡学网买了高额课程的资深会员,如果已经使用那些PUA手段,并对受害者造成了伤害甚至严重后果的,也都完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各个平台又都掀起了讨论狂潮。

        「这回那个破网站底完了!」

        「我之前还担心那个网站就是被罚个款,清一清里面的内容后还会继续开呢,现在看来是不能够了吧?」

        「连资格证都没有的所谓导师,有些人也敢花几千几万的跟他们买课?有钱烧的吗?」

        「被欲望支配的人都疯了,跟赌徒一样,他们以为自己投入之后,能收回十几倍几十倍的利益呢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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