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师让全班同学把书包都拿出来检查,结果在一个平时成绩很差的同学王小明书包里找到了那一百块钱。
王小明哭着说不是自己偷的,但除了他之外没有人有动机偷这笔钱。
他被学校开除了,他的父母也因为这件事在村里抬不起头。
只有狄浩知道真相。
那天中午,他看到李军把钱放在书包里后去食堂吃饭,书包就放在教室里没人看管。
狄浩趁着没人的时候,拿走了那一百块钱,然后在下午体育课的时候,趁着大家都在操场上运动,悄悄地把钱放进了王小明的书包。
他选择王小明作为替罪羊并不是随意的。
王小明平时就有小偷小摸的毛病,曾经偷过别的同学的笔和橡皮,只是数额不大,没有被发现。
更重要的是,王小明曾经跟着李军一起嘲笑过狄浩的穿着。
狄浩觉得这样的安排很合理:李军失去了最信任的狗腿子,而王小明失去了前途,而真正的正义是他亲手执行的。
高中时期,狄浩考上了县里最好的学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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