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然这是合理诉求,开发商违约在先,可房子不是网络购物,没有七天无理由。
买了期房,最后能够拿到就是幸运了,还想退?
全国烂尾楼遍地开花,不计其数,绿地二期好歹建了起来,项目工程已经完成了大半,只差封顶的步骤,而有些楼盘,收了业主的购房款,只建了大门。
结果退钱了吗?
这在全国都是没有先例的。
起码据他所知没有。
别提什么公平。
在房产交易上,压根就没有公平,购房者属于绝对的劣势,赌的不是那纸合约,而是开发商的人品。
很可悲。
但这就是现实。
“为什么不可能?难道我们花了那么多钱,就得一直漫无目的的等下去吗?房子没住,可是房贷每个月要还,这是什么狗屁道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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