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向常驻的旅馆。离警局不远,回去也无非是冲个澡,对着冰冷的墙壁发呆。
(案子看似顺利…却像一拳打在棉花上。嫌疑人?连个像样的影子都没有!)
胸口堵得发慌。
(本该是…和晓绫的洞房花烛夜啊…)这念头像根刺,扎得心口生疼。
(保护女高中生?这理由…连自己都说服不了。)
晚饭是潦草的外卖。此刻只想灌几杯烈酒,麻痹翻腾的思绪。脚步一拐,进了旅馆对面那间灯光昏沉的酒吧。
在吧台角落坐下。
“老板,吉布森(Gibson),冰的。”我点了惯常的酒。
年轻时爱点马天尼(Martini),如今这岁数,反倒不好意思点那太“经典”的款了。
吉布森,本质上还是马天尼。只是点缀的那颗珍珠洋葱,让它多了点“不一样”的借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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