妻子说:“如果有主人能让它肮成这样嘛,我不管,看见就看见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就这样,回到家里,妻子把这只狗塞到了水盆里,洗过以后,用电吹风把毛吹干,我和妻子才发现:原来狗身上并不是很肮,它的毛本来就是那个颜色。

        洗完澡以后,小狗狗兴奋地围着妻子打转,妻子从冰箱里捣腾出火腿肠和薯条之类的东西喂它,并给它起了一个令人呕吐的名字:刘富贵。

        看着妻子和小狗唠唠叨叨的样子,我想起了女儿小时候,那时妻子经常这样对着尚且听不懂话的女儿说些不着边际的废话。

        晚上临睡前,我对妻子说:“你快点把狗放出去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妻子说:“不行,以后刘富贵就是咱们家的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说:“你快停吧你,瞧你给它起的那名,跟村长似的。想养狗自己去买一条,偷别人家的狗算什么事儿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妻子想了想,说:“那让它在家里住一夜,明天再让它走好不好?”

        得到我的同意以后,妻子去阳台找出一个纸箱放进去一个沙发靠垫,为狗做了一个窝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,小狗并不领情,妻子把它放进去一次,它跳出来一次,如此折腾几次之后,妻子放弃了努力。

        晚上,我和妻子正在床上激情缠绵,小狗却在卧室的门外开始捣乱了,呜呜叫着扒卧室的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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